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6年第96号)

发布时间:2026-09-28 16: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26-09-28 16:35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我局拟将以下表格所列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表格所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表格所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滕文斐 0411-8199818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9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1

大连应泰纸业有限公司

912102110580991622

大税二稽通〔2026〕116号

2

环嘉明泰(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91210200095234175N

大税二稽通〔2026〕117号

3

大连国高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91210200MA0UQK2548

大税二稽通〔2026〕118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