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2026年第71号)
| 发布时间:2026-09-28 15:4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以下表格所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催告书》,并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肖红朝 0411-8406009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年9月28日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文书字轨号 |
1 | 饰家源贸易(大连)有限公司 | 91210200787347410U | 大税三稽强催〔2026〕16号 |
2 | 大连鸿维进出口有限公司 | 91210204MADWEMXY49 | 大税三稽强催〔2026〕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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