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税务局:葫芦岛市税务局来访交流核电企业管理经验
| 发布时间:2026-09-15 15:06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
9月1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税务局王卫总会计师带队一行四人到访国家税务总局瓦房店市税务局,就核电企业相关管理模式开展调研交流。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勇,党委委员、副局长赵琦及税政一科、第二税务所、红沿河核电财务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首先,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勇对税务局同仁的到来表示欢迎。党委委员、副局长赵琦结合自身参与研究核电退税政策执行和成立分公司核算的经历作了介绍,第二税务所所长张淼、李兴成结合红沿河核电运营情况,着重说明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历史过程。交流过程中,双方也就纳税申报、核电机组核算方式、涉税风险等内容作了深入探讨。
葫芦岛市税务局总会计师王卫表示,葫芦岛市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发电在即,通过交流探讨,切实感受到兄弟单位的热情,也让下一步辅导企业正确享受政策、合法合规核算有的放矢,此次交流不虚此行,很有收获。刘勇副局长表示,希望瓦房店市局分享的经验能起到实实在在的借鉴作用,共同为企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