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税务局2026年2月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2026年第10号

发布时间:2026-02-09 08: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6-02-09 08:46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其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



附件:2026年2月份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纳税人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普兰店区税务局

2026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