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5年第47号)
发布时间:2025-09-16 14:4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阻止出境决定书》。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王新刚 0411-8233207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9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 |||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阻止出境决定书文号 |
1 | 大连三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91210244MA100U2C1E | 大税一稽阻〔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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