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4 17:07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
你(详见附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办理以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相关事宜。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报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清册.xlsx
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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