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经开区税务局:结婚后,这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学到了

发布时间:2025-05-06 15: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5-05-06 15:08

“夫妻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只能各自扣除自己父母的赡养费用,不能扣除配偶父母的,学到了。”最近,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结婚登记服务站,刚领完结婚证的李女士和丈夫就收到了一份“政策囍礼”——《夫妻双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一本通》。

翻开小册子,李女士发现里面详细介绍了涉及夫妻双方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并标明了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时限规定等重要内容。“没想到来办理结婚证,顺便还能了解个人所得税知识。”李女士说。

李女士夫妇收到的宣传手册,是长兴岛经开区税务局专门为婚姻登记新人印制的个人所得税宣传产品。印制这个小册子的原因,源自在今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工作中发现的一个“甜蜜烦恼”。

今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刚开始,长兴岛经开区税务局从个税汇算申报信息中发现,有近30对新婚夫妻在个税汇算申报中,因未及时调整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出现重复扣除或扣除比例有误,进而在汇算后产生补缴税款的情况。

“一些新婚夫妻刚组建家庭就遇到政策适用的困惑,比如婚前各自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应如何调整?租房的新婚夫妻房屋租金该如何分摊扣除?新婚甜蜜但汇算令人烦恼,必须解决。”长兴岛经开区税务局税政一科科长刘美婧说。

据了解,宣传册共有12页,详细介绍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扣除标准和扣除方式,其中扣除金额、时限规定等重要字段全部都标识出来,显眼又好记。宣传手册推出短短几天,已有20多对新人领取了手册。

下一步,长兴岛经开区税务局还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开展“场景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税法宣传活动,引导纳税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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