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16:18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中山区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工作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宪法宣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中山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组建中山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专班,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抓税收的思想,凝聚多方共识,强化信息共享专班职责,形成联动配合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有序推进征管体制改革
中山区税务局积极有序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升之年”各项任务落实,全力以赴提升征管效能。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中山区税务局重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动态变化,及时关注总局和市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于已废止、已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停止执行;对于已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变更适用条件,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中山区税务局不断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系统内公职律师积极作用,为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优化“首违不罚”质效
中山区税务局持续加强“首违不罚”政策适用管理,系统梳理相关文书表述等情况,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
(二)持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严格按照目前实行的裁量基准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为统一区局内各执法科所处罚标准、提升处罚精度提供有效保障,进一步推动税收执法流程规范化、执法文书标准化。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持续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维护,对执法人员名单进行更新。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中山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用电、用水、用气、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大排查,开展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中山区税务局设立线上线下争议调解室、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发挥专业调解团队作用,第一时间受理纳税人、缴费人诉求,便利纳税人、缴费人随时随地与税务人员多渠道进行沟通、咨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依规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妥善化解税费争议。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持续健全内控监督体系,在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督导;充分发挥区税务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推动“人防”与“数防”互补。
(二)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对巡查、市局经济责任审计、一案双查、税务处罚和税务总局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责任追究,梳理发布频发过错清单,做好追责前防范提醒,实施执法风险警报模式,实现“预防”和“严管”双管齐下,把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治税工作的有效载体。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税收执法信息,对信息公示实行动态管理,保证政务公开制度有效规范落实,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多渠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网格化覆盖各层级人员。
十、工作成效及亮点
中山区税务局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说理式”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过多部门协同解读税收法律、法规,实时化解争议分歧,争取矛盾在基层或前端解决。推广“税费争议解决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的枫桥经验推广中心”创新项目并取得相应成效。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奋力推动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提升执法质量,推进依法治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为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持续做好执法质量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