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大连3名自然人纳税人当选个税守信典型
| 发布时间:2025-12-31 14:27 | 来源:中国税务报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
本报讯(孙彤 宋寒菁 记者程丽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在其网站首次公布个人所得税守信典型,3名自然人纳税人因主动申报境外所得、积极配合完成汇算申报、自觉补缴个税而成为守信典型。这是大连市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以来发布的首批守信案例。
守信典型之一、纳税人翟建,2024年度在境外工作,由境外企业发放薪酬。2025年5月,翟建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申报境外收入以及在境外缴纳个税的完税证明,并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完成2024年度个税汇算,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2298.31元。
守信典型之二、纳税人王蔚橙,是大连某海珍品公司员工,每年在外海作业的时间长达数月。在作业期间,由于手机通信信号极不稳定,他难以通过手机App完成个税申报。2025年3月,在短暂靠岸期间,王蔚橙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汇算情况。当发现自己需要补税时,他并未因海上作业的特殊性而推诿,而是专程赶到税务服务点,在税务干部的辅导下完成了2024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申报,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1564元。
守信典型之三、纳税人王某,2025年5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2024年度个税汇算申报后,系统显示其扣除减除费用后获得退税273.31元。2025年9月初,王某整理年度收入时发现其2024年还在一家公司取得过5万余元薪酬,因该公司未为其办理申报导致汇算时未计入综合所得。虽已收到退税,但王某认识到少报收入会造成少缴税款,于是主动致电其主管税务机关咨询补充申报事宜。在税务干部的辅导下,王某通过更正申报补缴个税2846.96元、滞纳金115.3元。
大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姚雪梅介绍,在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中,这3名纳税人在遇到税收问题时,均能积极联系其主管税务机关,或主动申报境外所得,或克服困难按期完成汇算,或自觉更正申报补缴税款,都是依法纳税的体现。根据《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通告》规定,大连市税务局将上述3名纳税人作为个人所得税守信典型,在该局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为社会树立学习的榜样。
得知登上了税务部门的“诚信榜”,翟建既意外又高兴。他说:“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只是做了一件正确的事。税务部门这么肯定我,我感到很荣幸。今后,我会继续这样做,并努力带动身边人一起诚信纳税。”
“把该缴的税缴上,我心里踏实。”王蔚橙表示,纳税是法定义务,海上工作再不方便也不能把依法纳税的大事耽误了。“税务部门把我作为守信典型向社会公布,是我的莫大荣幸!”王蔚橙说。
据介绍,2023年12月,大连市税务局、市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签署《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以强化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协同共治,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在此基础上,2024年6月,大连市税务局印发《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通告》,明确了个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规定了信用修复等相关要求和具体流程。
自通告发布以来,大连市税务局与大连市信用中心共同打造个税信用全链条监管模式,制定相关信用管理目录,确定守信失信明细清单,让个税信用有了可衡量的标尺。2024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结果显示,应补税纳税人逾期未申报人数呈明显下降趋势。“这说明开展个税诚信体系建设以来,大连市民依法纳税意识在逐步增强。”姚雪梅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