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税务局:企业诉求无小事 迅速化解显温度
| 发布时间:2025-12-31 09:3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
近日,12366坐席接到纳税人表扬来电,称之前投诉某建筑公司拒开发票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并着重强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业务能力强,积极为诉求人解决问题,来电人表示感谢并希望表扬该工作人员”。
经了解,此前分别有两家商业广场通过12366热线投诉庄河某建筑公司拒开发票。接到该涉税诉求后,庄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第一时间与两家投诉企业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原来,两家商业广场因之前欠庄河某建筑公司工程款未结算,后经法院诉讼,已经法院执行相应项目的工程款,但因诉讼双方关系僵化、存在其他未结算工程款等其他原因,建筑公司拒绝开具发票。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找准症结,迅速联系建筑施工企业核实情况,一方面,向建筑企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针对工程类发票开具的规范要求进行细致指导。另一方面,了解建筑企业的经营困境和顾虑。为妥善化解矛盾,工作人员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从中调解,引导双方就项目款结算事宜重新梳理核对,商讨合理的结算方案和付款、开票进度。经积极调解,涉事建筑企业已完成发票开具并交付给商业广场,困扰两家商业广场一年之久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不仅及时化解了企业间的发票纠纷,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强化了辖区企业的发票管理合规意识。庄河市税务局将持续聚焦企业发票使用中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常态化的政策宣传和纠纷调解,引导企业规范发票开具与取得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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