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2025年1月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6: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5-01-08 16: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刘志龙,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014。

持证人:张星,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162。

持证人:邓蓓蓓,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253。

持证人:马廷军,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147。

持证人:陈小茜,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064。

持证人:张天天,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23004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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