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2025年1月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6:3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刘志龙,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014。
持证人:张星,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162。
持证人:邓蓓蓓,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253。
持证人:马廷军,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147。
持证人:陈小茜,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064。
持证人:张天天,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23004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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