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2024年12月关于税务检查证遗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16:4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张春华,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037(另行补发)。
持证人:梁宝利,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227。
持证人:肖金娜,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127。
持证人:李百霞,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186。
持证人:刘文升,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217。
持证人:王国安,税务检查证号:大税征91020019012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中山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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