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新政将为大连地区纳税人再发减税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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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大连4月24日消息(记者 张四清 贾铁生  通讯员 王冬辉)自今年5月1日起,包括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在内的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将为大连地区纳税人带来新一轮税改红利。

改革措施具体包括:一是调整增值税税率,将原本17%、11%税率分别降低为16%和10%;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增值税改革既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减税降费举措。就大连地区来说,享受税率调整行业的税收收入占全市总体税收收入的97.7%,包括工业、商业、服务业等8.3万户企业,将从5月1日起适用新税率,这是继营改增后又一减负降税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税负,让企业轻装上阵,保障市场主体之间公平竞争。”大连国税货物与劳务处副处长李赫明介绍说。

大连兴隆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40多年历史的老牌罐头生产企业,年出口额可达3000余万元,企业会计刘福作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税率未降前企业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5月1日后企业征税率降为16%,退税率没有发生变化。在这一情况下,征税率降低了1%,我们实际转出的征退税率差也相应减少了1%,相当于变相提高了1%的退税率,对于我们来说,如果今年保证出口量不变的情况下,企业进项税额就能够少转出30万左右,相当于增加退税30万元,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

相比于出口企业,大型工业企业预期享受的减负效果将会更为明显。

大连第二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互感器行业最知名的企业之一,是大连地区有代表性的电气器械制造企业,降低税率对于这样的制造企业来说,有力激发了企业的生产潜力。企业财务负责人于健介绍,以2017年为测算基数来说,企业的税负为9.14%,企业的营业成本率在61.14%上下,5月1日后,企业适用税率降低为16%,税负也随之降至8.99%,营业成本率更是下降到60.99%,按照去年的成本率计算,企业预期可以减税175万元,这不仅提升了企业的营业利润,更让资金流转变得顺畅。

与规模企业相比,小规模认定标准的统一将为小微企业发展打上一剂强心针。

成立于2017年4月的大连伽启利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副食品批发的企业,虽然成立时间短,但是该企业效益一直很好,截止今年三月该企业销售额就已经达到110余万元,即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认定标准的统一真是帮了大忙,我们公司采购的商品多是来自市场散户、小商贩,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我们无法取得专用发票抵扣,税率也从3%上升到11%,无疑会增加公司的发展负担,正好卡在这个紧要关头上,国家统一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为500万元以下,我们可以继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低税率了!”企业会计吕娟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5月1日后,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工商业企业仍可选择适用3%征收率,其中不乏与伽启利商贸一样即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这对于激发大连市场活力,壮大小微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大连市国税局接到政策文件后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开设了新政咨询解答热线,制定点对点的宣传辅导计划,保障政策问题解决的时效性。此外通过微信群、短信通知、网络直播、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向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打破时间、场所、受众容量的限制,确保政策传达给每一位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