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将施行大连纳税人迎来新一轮税改红利
媒体来源:大连日报

王冬辉 本报记者巴家伟

自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降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退还部分企业留抵税额等3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正式施行,这是继营改增后又一减负降税重要举措,将为大连地区纳税人带来新一轮税改红利。

这三项改革措施具体包括,调整增值税税率,将原本17%、11%税率分别降低为16%和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处负责人介绍,大连地区享受税率调整行业的税收收入占全市总体税收收入的97.7%,工业、商业、服务业等8.3万户企业将从5月1日起适用新税率。

大连兴隆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40多年历史的老牌罐头生产企业,年出口额可达3000万元。税率未降前,企业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5月1日后,企业征税率将降为16%,退税率未发生变化。但征税率降低1%意味着企业实际转出的征退税率差也相应减少1%,相当于变相提高1%的退税率。假设今年出口量保证不变,企业进项税额就能少转出30万元左右,相当于增加退税30万元。

大型工业企业预期享受的减负效果也会更为明显。大连第二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互感器行业最知名的企业之一。以2017年为测算基数来说,企业的税负为9.14%,营业成本率在61.14%上下。5月1日后,企业适用税率降低为16%,税负也随之降至8.99%,营业成本率更是下降到60.99%,按去年成本率计算,企业预期可减税175万元,不仅提升了企业的营业利润,更让资金流转变得顺畅。

与规模企业相比,小规模认定标准的统一则会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伽启利商贸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主营副食品批发的企业,由于采购商品多来自市场散户、小商贩,无法取得专用发票抵扣,截至今年3月销售额达到110余万元。在即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也从3%上升到11%之际,遇到了5月1日起国家统一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利好,将直接受益,得以继续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低税率。

记者了解到,5月1日后,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工商业企业仍可选择适用3%征收率,其中不乏与伽启利商贸一样即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这对于激发大连市场活力,壮大小微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提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