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
为维护正常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诚信纳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进行公布。2023年8月1日起,我市部分征管区域范围调整,原花园口局名单并入庄河局,原开发区局和金州局名单并入金普新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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