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甘井子区税务局2026年10月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2026年第62号)

发布时间:2026-10-08 14: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甘井子区税务局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6-10-08 14:49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36号令)第四十一条规定,你单位(个人)(详见附件)被列入非正常户已超过三个月,其使用的税务登记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


附件:2026年10月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清册.docx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甘井子区税务局

2026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