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4年第14号)

发布时间:2024-04-09 10: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24-04-09 10: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表格所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表格所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依法缴纳欠缴税款及滞纳金。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王悠扬 0411-8199817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48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催告书文号

1

中油达达(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210242MA0YP3EM1T

大税二稽强催〔202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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