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经开区局: 协同共治解“旧”题 税费服务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3-06 11: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4-03-06 11:26

回迁安置房项目本是一项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的民生工程,然而交流岛街道居民回迁多年,不动产权证书因历史遗留问题迟迟未能办理,主要原因在于项目本身留有难题、各部门协调机制存在堵点。随着地方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回迁居民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长兴岛经开区税务局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依法解决回迁安置房在办证过程中的涉税业务难题。

“这个房子我住了快十年了,怎么办个证就这么难?现在想卖又没有产权证,过不了户这不砸手里了嘛!”由于回迁房办证问题常年未得到解决,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常有类似的抱怨。窗口人员第一时间用“拉家常”的方式安抚回迁居民的情绪,向老百姓做好解释工作。为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区局相关业务部门努力克服问题时间久、资料不齐全、涉及部门多、群众争议大等诸多困难。一是认真整理历史档案、掌握一手信息,研读政策文件,确保准确掌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联合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流岛街道一同编制并向居民发放“办证涉税资料明白纸”,细致说明办理业务注意事项、讲解相关税收政策,让老百姓清楚了解政策要求和办理条件。三是借助区局“三员”公职律师团队优势资源,帮助老百姓从源头化了解问题根源,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帮助老百姓研究解决办法,解开思想疙瘩、理顺负面情绪。

下一步,长兴岛经开区税务局将以“枫桥式”税务所创建为契机,积极发挥“长满意 兴海岛”税费服务品牌作用,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回迁安置房涉税办证服务,将其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实践,主动作为,精准施策,通过多部门协作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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