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海县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4: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海县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4-03-25 14:46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海县税务局在大连市税务局、长海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市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和长海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开展“红利账单”走访活动和面对面“送法进企业”50余次,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识别和匹配,加力落实“政策找人”各项服务举措,让税费优惠政策的活水“精准滴灌”到市场主体,助力企业享政策、抢机遇、谋发展。紧扣长海经济和税收方面的热点开展专题分析,全年撰写20篇税收经济分析报告,先后获得了县委县政府肯定性批示10余次,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海域使用金征收经验做法被税务总局社保非税司全国推广。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全面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通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制定税费相关管理办法,对税费征缴等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有效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规定时限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定期定额户核定、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严格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提升联合惩戒措施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积极推动《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落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每月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抽查,未发现错误适用政策的问题。2023年我局对11户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对2户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做出不予行政处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制定《优化社保费申报缴费流程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预防、妥善处置优化社保费申报缴费流程系统切换工作风险。组织实施“消防”“突发网络故障”等应急演练,从预警机制、舆情管理、设备维护、物资储备、事件处置等方面,查找应急事件处置中的短板和问题,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快速上报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联合长海县司法局、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海县海洋发展局、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长海办事处,共同制定《长海县“海蓝‘枫’情”税费争议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基层税费治理共同体”,充分运用“线上调解+线下调解”“日常调解+固定工作日调解”等方式,统筹推进涉海税费争议、社保医保征收与基层百姓最直接、最关切的税费矛盾,实现就地解决不上缴,积极拓展“枫桥经验”的“长海化”实践运用。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化。做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廉洁从税意识。

各类监督一体化。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1+6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度要求,加强同级监督,落实好纪检组长与党委委员、与科所负责同志谈话制度。贯通党内监督,将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群众民主监督深度融合,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畅通外部监督,与地方人大、政协、纪检、公检法建立联动机制,凝聚监督合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警示教育常态化。盯住关键人、关键事,着重谈“政”“责”“纪”,常态化开展教育提醒,重要时间节点上廉政课成为规定动作;用好典型警示案例,及时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定期进行“严管就是厚爱”主题宣讲,召开“廉治家风、共同守护”座谈会,常吹家庭助廉风,共同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智税服务“亮点多”,实现“春暖万家”。推出“春雨润苗”服务行动,累计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134篇次;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宣传产品13个,2篇原创稿件被总局采纳;“智慧联盟春风舟”再度起航,向千余户纳税人缴费人宣讲税费优惠政策,深入200多户市场主体,解决问题50多件,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精准监管“步伐稳”,促进“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税收征管“5C+5R”监控评价工作,持续加强税费收入质量监控,确保应征尽征、应减尽减、应退尽退,不断提高税费收入征管质量水平。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2023年组织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4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2024年,长海县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大连市税务局、长海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加强税收监管,全面推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长海县税务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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