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08: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24-03-22 08:51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第三税务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强化干好税务的政治担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第三税务分局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借助“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不断深化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分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局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十余次,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案例、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市局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分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化解矛盾争议的能力。深化依法行政体制工作任务,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融细本职工作,使各项决策始终按照法治化程序运作,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原则,扛牢抓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政治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坚决守牢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贯彻落实各项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为助企纾困解难做出积极贡献。

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自总局一系列延续和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出台以来,分局严格按照总局、市局统一的工作部署,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及减税办。

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税风险排查工作,助力企业绿色发展,2023年分局先后开展行业环境保护税风险排查工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第三税务分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推进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2023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行政司法案例,会议期间通报了税证通工作室运行情况,并提出开展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全面铺开工作、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内容汇报、对东北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行一年进行了效应分析,同时对首违不罚情况进行了介绍。第三税务分局严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各项日常税收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延续设立税费专项工作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分局在今年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细致化梳理,将会议事项确定为集体审议发票协查案件事项、房地产交易涉税相关事项,及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或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事项。通过今年工作的推行,进一步完善了税费专项工作会议的审核工作流程,制定了税费专项工作会议流程指引,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方式、时限、责任和审核阶段等。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第三税务分局强化事前公示,保证税务执法源头合法。因机构职能发生变化而引起公示信息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规范事中公示,做到执法过程公开。在税务执法过程中,要求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加强事后公示,实现税务执法结果公开。按规定时限、内容和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拓展公示途径,提升税务执法公信力,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市局部署,建立约谈室,运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降低执法风险,提升税收执法公信力。采取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文字记录,规范税务执法文书,运用市局下发的统一税务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研究制定税务执法规范用语,推行说理式文书模板,推行说理式执法。三分局通过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办税全程“网上(掌上)办”项目建设,在尽早落实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创新举措的同时,积极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等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推动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税费专项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事项、审核内容及审核责任。法制部门确保专人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牵头工作,集体审议发票协查案件事项、房地产交易涉税相关事项,及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或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事项。

2.严格落实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首违不罚”制度

第三税务分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东北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根据关联法律更新做好裁量基准的更新落实工作,探索研究税务行政处罚合规管理机制。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开展非强制性执法工作,探索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等工作方式,实现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执法震慑的效果,使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加强以案释法,通过培训指导行政处罚的操作和适用情况,推动第三税务分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标准一致、合法合理,切实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宽严有据,保证税收执法的公正、公平和统一。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加强对舆情风险的分析研判和联合处置。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印发信访应急预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点,切实防范重大个人极端案件发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办公、办税等重点场所的消防、水电、煤气管道等安全排查和闲置房产的日常巡查,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今年延续设置“税证通工作室”作为税费争议调解室,并在纳税服务厅设置了“税费争议受理专岗”,作为前台税费争议事项调解岗,主要受理涉税诉求简单、政策规定或办税流程明确等处理难度较小,以及对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税费争议行为。分局建立了值班制度,将每周三设为接待日。与纳税服务科、房交所等一线科室建立沟通机制。根据矛盾涉及类型、金额及处置难度等因素对争议事项进行分层、分解,从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的角度出发,集思广益出谋划策,竭尽所能为纳税人寻找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途径。着力打造“矛盾不上交、服务更全面、征纳促和谐”的税费争议化解新“枫”景。

依法妥善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争议主要渠道作用,持续加强涉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畅通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复议监督纠错职能,起到了行政争议“分流阀”的作用。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组织对总局巡视巡察、市局各部门监督检查、外部督察审计、日常执法考核发现的执法问题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在进行执法责任追究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统一的原则,准确判定税收执法和税收执法过错,合理选择追究形式,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模式,为让纳税人少跑路,不断提高办税效率,节约办税资源,第三税务分局借助网络资源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同时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介绍“智能问办”服务模式的便捷与优势,引导其通过自助办税办理业务,实现由前台受理向后台处理的转变。纳税人通过智能问办视频通话模块,和办税服务厅人员线上“面对面”沟通,确保纳税人的涉税需求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答。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与此同时,完善决策机制,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深入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加强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及时研究、推进和落实税务总局、市局关于全面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全面依法治税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法治运行常态化。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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