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12月认定的非正常户 (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大连普湾经济区税务局2023年12月非正常户认定清册.xls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普湾经济区税务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