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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210200MB150725XW/2024-00112 | 组配分类: | 税务新闻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庄河市税务局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4-01-19 | |
| 发文标题: | 庄河市税务局:发挥耕地保护“税力量” 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 ||
| 关键词 | 废文时间 | ||
庄河市税务局:发挥耕地保护“税力量” 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 发布时间:2024-01-19 13:3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 |
庄河市税务局以建立的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为依托,与辖区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及时了解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情况,积极组织耕地占用税征收入库。
强化沟通,织密信息传递网。庄河市税务局坚持主动作为,不断加强与辖区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通过采取上门咨询、定期拨打电话、微信实时询问等多种措施,全面掌握辖区内农用地占用和审批情况,时刻提醒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传递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确保耕地占用税依法按期申报。
精准辅导,打好请款提前量。自然资源部门作为用地申请人,是耕地占用税主要的纳税义务人。庄河市税务局为自然资源部门提供耕地占用税一对一精准辅导,根据共享涉税数据,采取模拟申报方式,准确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自然资源部门提前向地方政府申请专项税款,避免出现逾期缴税产生滞纳金。
协同共治,征收管理提质效。建立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以来,庄河市税务局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交流更加广泛深入,涉税信息传递更加快捷全面,部门协作更加紧密有力,为加强耕地占用税税源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基础保障。下一步,庄河市税务局将持续强化部门协同共治,进一步推进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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