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1月欠缴税款情况纳税人清册.xls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