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6:2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相关人员专用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刘美婧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大税征911800210006,声明作废。
顾淙淋遗失税务检查证,证号大税征911800210008,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税务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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