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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10200MB19680052/2023-00443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3-14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批扣业务的通知
关键词 废文时间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批扣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15: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23-03-14 15:36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权益,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业务办理流程,现将灵活就业人员批扣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扣时间和范围

采取银行批扣方式的缴费人应于每月批扣日前将当期保费足额存入批扣账户,具体批扣时间如下(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一)养老扣费:每月17日进行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扣费;

(二)医疗扣费:每月26日进行当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扣费;每月27日针对本月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进行当月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扣费。

二、终止缴费及解约

1.2022年1月1日以后新签约批扣协议将不区分险种,参保人变更参保险种时,应及时到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避免错扣费款。

2.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使用签约银行卡进行批扣缴费,需持身份证、签约银行卡到批扣签约银行网点或税务机关服务窗口办理解约。

三、其他缴费渠道

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五种缴费渠道,其中:银行批扣方式仅可缴纳当期费款,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银行柜面、税务窗口等渠道可以缴纳当期及往期的补缴费款。

(一)微信小程序

每月最后一日17:00前登录“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医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养老缴费”模块自行缴纳费款。

小程序可通过微信搜索“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或扫描二维码获取。

(二)电子税务局

登录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大连税务APP),实名认证后从“办税”页面进入,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自然人远程缴费”,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缴费。

(三)银行柜台

持身份证到大连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营业网点,使用现金或本行银行卡进行缴费。

(四)税务窗口

持身份证到税务窗口采用刷卡、扫码或现金方式进行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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