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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10200MB19680052/2023-0263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11-15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2023年第49号)
关键词 废文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2023年第49号)

发布时间:2023-11-15 13: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23-11-15 13: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以下表格所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并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孙磊 0411-8406009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11月13日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书字轨号

1

大连亿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912102116740934425

大税三稽处〔2023〕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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