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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210200MB19680052/2023-0263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11-15 | |
| 发文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2023年第49号) | ||
| 关键词 | 废文时间 |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2023年第49号)
| 发布时间:2023-11-15 13:5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以下表格所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并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孙磊 0411-8406009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3年11月13日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文书字轨号 |
1 | 大连亿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912102116740934425 | 大税三稽处〔2023〕2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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