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金州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文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5 13: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金州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2-07-05 13:37

大连锐志精密机械厂(纳税人识别号:9121021378247076X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金州区税务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金州区税务局

宋莹莹0411-87776257

特此公告。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书字轨号

1

大连锐志精密机械厂

9121021378247076XY

大金税 通 〔2022〕 2293 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金州区税务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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