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税务局:推出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类企业税务与应急联合监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10-21 10: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22-10-21 10:02

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大连自贸片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服务,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监管,大连保税区税务局与大连自贸片区综合监管执法局创新推出联合监管新模式。

一、数据共享。税务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定期交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进销项商品类别信息。应急管理部门可通过企业进销项商品类别信息,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税务部门可参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设定企业开通成品油模块的有效期限。

二、监管互助。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工作,发现企业存在经营异常情况时,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企业因各种原因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推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税收征管措施。税务部门通过日常征管,发现企业交易对象异常、进销项不符、非法储存、非法调制危险化学品等情况,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线索。

三、联合惩戒。采取“黑名单”制度,应急管理部门与税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各类违法信息进行归集,对多次失信企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应急管理部门在审批现场审核环节予以严格审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

四、分级管理。按标准并实行ABC三级等级分类,采取差别化管理。对等级高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监管便利,对等级低的企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税务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管能力。一是实现了行业部门联合监管。行业部门通过联合检查、监管互助,有效提升了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能力和隐患排查能力,可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二是打通了行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通过数据共享,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壁垒,提升了监管效率,深化了政府职能转变。同时,通过分级管理,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国内市场营销的竞争力。三是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近几年,虚开和骗税案件呈现出团体化和专业化、“短、平、快”的流窜式作案方式,通过建立应急管理与税务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可实现信息同步、资源共享、联合惩戒,为遏制超范围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非法违法行为提供保障。

下一步,保税区税务局将与自贸片区综合监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工作台账,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筑牢危化品行业安全防线,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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