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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210200MB19680052/2022-0192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2-10-10 | |
| 发文标题: |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10月批扣时间的通知 | ||
| 关键词 | 废文时间 | ||
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10月批扣时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0-10 09:18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27号)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按照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进行年度调整。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差额补缴批扣工作,保障您的权益不受影响,10月灵活就业人员批扣时间安排如下,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0月16日批扣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10月基本医疗保险;
10月21日17时至10月24日8时批扣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1-10月养老保险,以及1-8月养老保险差额补缴;
10月28日对前两次批扣业务进行兜底扣费。
请您及时将费款足额存入批扣银行卡内。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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