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顺口区税务局:顺利完成最新政策下首笔自然人代开货运发票开具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19 10: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1-07-19 10:01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等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最新优惠政策,旅顺口区税务局持续加大辅导力度,使纳税人能够应享尽享,为纳税人打通享受税收红利的“最后一公里”。

近日,旅顺口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来了一位“特别”的纳税人,经窗口人员了解该纳税人申请以自然人名义代开货物运输发票,窗口人员立即对该纳税人携带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纳税人符合自然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的条件后,根据《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的最新政策,其中关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规定,取消代开环节个人所得税征收,同时结合旅顺口区税务局关于对自然人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个税申报征收工作要求,对纳税人业务进行受理。

一、规范流程,精准辅导。为保证新文件准确执行,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体验。一方面窗口受理人员严格按照受理要求,引领纳税人至综合窗口进行信息采集和个税申报。另一方面专干主动跟进,耐心辅导申报工作,协同窗口根据受理要求联系税管员对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定率核定和相关备案登记,并针对纳税人提出的个税征收要求和疑问进行细致讲解。

二、快速衔接,高效受理。在完成整个定率核定和公示后,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申报缴税。并由原代开窗口人员继续办理,快速实现各环节准确衔接,成功开出4月1日新文件实施之后第一笔自然人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并将发票交到纳税人手中。

后续,结合此次业务,窗口人员重新对其进行了梳理总结并表示会持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实时更新知识储备,对新文件新政策及时学习领会,保证政策的正确适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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