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9 13:3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 |
一、项目介绍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物业服务的需要,拟向社会物业机构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物业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姓名:张计
2.联系电话:89726502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85.27万元。
(三)项目履约地点
履约地点:保洁服务为庄河市世纪大街48号庄河市税务局办公楼。电工维护服务为庄河市世纪大街48号庄河市税务局办公楼及庄河市税务局外设办公区域。车辆驾驶服务为庄河市税务局指定的服务地点。
履约时间:一年。
预计实施时间:2021年3月到4月
三、服务内容及指标要求
1.乙方需优先安排原有的为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提供物业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
2.电工、司机岗位由于劳动强度大,存在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电工、司机岗位乙方需优先安排男性。
3. 乙方安排的人员必须无失信、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人员年龄必须小于法定退休年龄,并经过甲方审核同意。
4.乙方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至少需13人,其中保洁6人,需完成庄河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内一楼转门、各个楼层楼梯、走廊、卫生间、电梯、澡堂、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值班室、警卫室、减压室、妇女关爱室等区域的物品清洗。并根据甲方需要,完成其他甲方指定的临时性任务。车辆驾驶需5人,安全及时完成每日出车及入库服务并根据甲方需要,完成其他甲方指定的临时性任务。高压电工服务需2人,确保用电设备、用电线路安全运转、及时发现故障及隐患并予以排除等电工类服务,并根据甲方需要,完成其他甲方指定的临时性任务。
5.乙方需为甲方提供每年2次的办公楼玻璃清理服务,并负责甲方指定的办公区域的日常维修服务。
6.保洁服务中所需要的工具、耗材由乙方负担。
7.乙方所安排的电工需持有高压电工证等从业证明,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等从业证明。
8.乙方需按时为所安排人员发放工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要求为相关人员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定期为所安排人员进行体检。
9.甲方将采取面试、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乙方所安排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岗位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
四、项目验收
验收时间:不定期验收
验收方式:实地验收。对乙方人员是否服从工作安排、日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明进行随时验收。
验收标准:拥有相关资质证明,熟练掌握岗位技术,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单位工作任务。
验收程序:验收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乙方所负担的工作项目进行实地巡视、验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进行拍照留存,并及时要求乙方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到位,则解除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五、付款方式
方式一:按月支付,甲方接到乙方发票,完成签字手续后即可为乙方转账。
方式二:按季度支付,甲方接到乙方发票,完成签字手续后即可为乙方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