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9 13:26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 打印本页 |
一、项目介绍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安全服务的需要,拟向社会安保机构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安保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联系人信息
1.联系人姓名:张计
2.联系电话:89726502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26.96万元。
(三)项目履约地点
履约地点:庄河市世纪大街48号庄河市税务局办公楼、庄河市黄海大街2-2号办公楼及庄河市新华街道永兴街新华税务所、庄河市青堆镇双河大街640号青堆税务所、庄河市长岭镇长岭村夹心屯1号长岭税务所、庄河市蓉花山镇蓉花山村韩屯221号蓉花山税务所、庄河市栗子房镇地窨河村下栗屯栗子房税务所、庄河市仙人洞镇龙华路12号仙人洞税务所办公区域。
履约时间:一年。
预计实施时间:2021年3月到4月
三、服务内容及指标要求
1.乙方需优先安排原有的为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提供安全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
2.乙方安排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低于55周岁。且由于保安岗位需要值夜班,因此优先招聘男性。
3.乙方安排的人员必须无失信、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并经过甲方审核同意。
4.乙方所提供的安全服务至少需24人,其中必须包括有初级消防证的人员4名。
5.乙方所安排人员需按甲方要求完成日常安保、消防维护任务,包括:
(1)办公楼内的安全保卫和消防维护工作。
(2)区域内巡逻检查工作和全局消防设施的巡视、检查、维护工作。
(3)车辆引导及停车秩序维护。
(4)进出车辆的查验、来访人员的登记。
(5)消防室的值守工作。
(6)完成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所布置的其他任务。
6.乙方需按时为所安排人员发放工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要求为相关人员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并定期安排体检。
7.甲方将采取面试、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乙方所安排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岗位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
四、项目验收
验收时间:不定期验收
验收方式:实地验收。对乙方人员是否服从工作安排、日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是否有相应的资质证明进行随时验收。
验收标准:拥有相关资质证明,熟练掌握岗位技术,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单位工作任务。
验收程序:验收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乙方所负担的工作项目进行实地巡视、验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进行拍照留存,并及时要求乙方整改,若乙方整改不到位,则解除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五、付款方式
方式一:按月支付,甲方接到乙方发票,完成签字手续后即可为乙方转账。
方式二:按季度支付,甲方接到乙方发票,完成签字手续后即可为乙方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