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恒杰经贸有限公司等纳税人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特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下列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2021年1月税务事项通知书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旅顺口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