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西岗区税务局2021年10月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9 15: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西岗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21-11-09 1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

你单位(个人)(详见附件)未按照期限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个人)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缴纳税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西岗区税务局2021年10月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名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西岗区税务局

2021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