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税务局:稳妥做好非税收入划转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8 14: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1-01-28 14:41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工作要求,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面对全新的征缴领域,庄河市税务局主动作为,稳妥做好非税收入划转工作。

建立机制,提高站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非税收入划转工作视频推进会议精神及大连市税务局相关部署,庄河市税务局精准研读政策、精确摸底调研,按照“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抓总、社保非税科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原则,建立推进划转工作机制,做到“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力保障任务落实。 

积极探索,从零开始。在大连市税务局非税收入处的指导下,积极构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就水土保持补偿费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基本情况、征收依据、征缴流程、使用票据、是否有欠费需追征等内容,主动与庄河市水务局及人防办加强沟通协作,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形成部门合力。定期交接政策文件、征收数据、征管资料,做好业务衔接和信息互通互联,协同推进划转工作平稳有序,为划转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基础。参加大连市税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窗口人员学习系统操作,理论结合实际,深入了解征缴政策及征收系统,做到人人懂业务、人人会操作。

密切配合,提高效率。按照“时间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实时与大连市税务局沟通,按时汇报,实现无缝对接;深入研究征收方式、范围、流程及入库级次等情况,在预生产环境进行系统测试,提前预判划转征收可能出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压实责任,压茬推进;认真总结前期划转对接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为后续划转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和制度保障。   

下一步,庄河市税务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划转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大连市税务局各项工作安排,继续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积极研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缴费人服务质效,增强缴费人对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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