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税务局:绿色税法上线 为企业转型升级增底气

发布时间:2020-09-10 15: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0-09-10 15:30

“这么算来,资源税新政实施后,我公司每年便可享受到近25万元的税收优惠!这回我可以考虑购进新型的开采设备啦!”大连高端硅石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伟在听到税务干部讲解资源税法税率变动后,很是激动。

原来,该企业是一家以开采、加工硅石为主的民营企业,但由于企业近期销售不畅,姜伟一直盘算着采购新型的开采设备来打破僵局,但又苦于企业资金一度吃紧,迟迟未能购进新设备。

资源税新政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为有力促进企业新旧动能转换、转型升级,提供了充裕资金。在前期对企业的调查摸底后,庄河市税务局税务干部再一次将税法实施后,前后的变化为姜伟进行讲解。姜伟为税务干部算了一笔账:企业年均原矿开采量53万吨,原矿收入856万元,原矿交资源税170万元,自2020年9月份资源税法调整后,原矿自20%下调至12%,预计开采原矿所交的资源税年可减少25万元,再加上企业所得税按小微企业缴纳,按档缴费,又可比过去每年少缴15万元。

税费优惠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推动企业投入资金搞研发,促进企业良性循环发展。“国家的好政策让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动力更足了,也鼓舞了我们继续奉献更多的爱心,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姜伟说。在疫情期间企业向庄河市红十字会定向捐款10万元。下一步企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绿色税收政策,不断提升综合开发利用资源的意识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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