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10: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0-03-24 10:47

2019年,开发区税务局在市局党委、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勠力同心、携手同行,聚焦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在多重矛盾交织、多重困难叠加、多重改革并进中,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税收工作全程,依法担当“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使命,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法治走在前列,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圆满地完成了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任务。

一、依法治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坚持依法征税。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力度加大的情况下,严明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应减尽减,既从严从实减税降费,又有序有力组织收入,高质量完成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积极做好会统基础工作,确保税收收入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以税费“减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依法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等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等新政策,让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改红利。全年合计税收减免23.63亿元,为新区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涵养新税源发挥了积极作用。

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严格区分审批和备案事项,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行政许可、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程序的要求,推进税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减少涉税资料报送,简化办事程序。

4.提高办税服务质效。加大内部征管流程简化和服务提质增效,推进“最多跑一次”和网上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方式,利用电子税务局等载体,搭建立体式的智慧办税服务厅,以互联网铺路,让纳税人快捷办税。推出征纳沟通平台,畅通网上交流,云端辅导。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程序,防范制度性风险,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

2.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根据上级部署和税务工作发展需要,有序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及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等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源头上保证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合法性。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归档机制,明确议事规则,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形成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解决机制。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开展“纳税人开放日”活动,邀请纳税人走进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3.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参谋,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区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者门户网站,对办税服务场所有关信息、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初步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等多个事项予以公示,促进执法阳光化、透明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补充,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执法部门配置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实行二级法制审核机制。三项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保障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确保了执法决定的合法合规,增强了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执法理念,有效规避了执法风险。

2.全力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确保税务执法和行政管理均在规范的框架内进行。推行数字人事制度,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

3.持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遵循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规范行政处罚,做到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行政处罚“一把尺子”。规范税务检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确保实施税务检查的主体及程序合法,税务行政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规范进户执法,严格限制进户执法适用范围,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合理合规运用执法记录仪,规范进户执法工作流程。

4.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提高审理质效。全面落实税务稽查规范和区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则,重案审理工作中注重严格把好证据关、程序关、实体关。

5.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不断完善“职责明确、优势互补、衔接紧密、共同查处”的税警协作机制。

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将大数据风险分析和“双随机”选案相结合,科学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加强信用监管,及早发现和防范苗头性或跨行业区域性的涉税风险,及时提醒纳税人关注自身信用状况。

7.全面推行说理式税务文书。严格遵守税收执法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确保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和谐税企征纳关系的建立,真正做到让纳税人知情、知法、知理。

8.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信息管税,推广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异地协作平台、增值税发票动态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使用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保障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9.依法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要求,按要求对公、检、法部门开具涉税证明,向金普新区党工委提供征求意见反馈等。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检查。组织开展对行政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卷开展自我检查。结合绩效考核、执法督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评选等工作,进一步促进依法治税水平的提高。

2.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切实贯彻落实总局、市局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主责部门落实专项内控制度,组织做好内控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自我评估等工作。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内控机制建设,推进税务应用软件内控功能内生化,推动做实事前预警、事中阻断。

3.加强内部监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组、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责任人明晰岗位职责,通过四级联动的方式将督导追责贯穿始终,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监督检查和接受外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健全并创新纳税人监督机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查摆问题与不足。

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政问责制和干部廉政承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制度、深化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增强问责的针对性、时效性、惩戒性和警示性。

6.严格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规范性和履职行为廉洁性的检查;联合多部门开展 “一案双查”,开展全方位的纪律和作风教育。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性管理,为提高行政复议诉讼办案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征纳双方矛盾。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提升应诉工作规范化水平,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有公职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2.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逐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涉税纠纷化解、纳税人投诉、信访等监管机制,公开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设立局长接待日,建立工作台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2.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税务行政权力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等六项工作任务,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

3.不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线上+线下”促进公开渠道多元化。线下通过公告栏、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咨询台等载体,及时向纳税人公开办税信息;线上通过咨询电话、税企微信群、门户网站、税企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提高涉税信息以及区局动态的推送频率。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讲座,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为全体干部安排维护宪法权威和预防职务犯罪等课程,学习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开设廉政课程,设立“廉政建设”图书专栏,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全面增强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对外扩展普法辐射面。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专题会议,以个税改革、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为着力点,精准发力,开展对外普法;利用税收宣传月,召开新区企业代表座谈会,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走进企业和校园,讲解助力企业发展和学生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大力开展纳税信用宣传,为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办税提供绿色通道、上门辅导等服务;对失信纳税人实施严格发票管理、出口退税从严审核等惩戒措施,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合力。

5.推动建立税收共治格局。在治税理念上不断寻求新突破,让税务部门管理与海关、财政局等其他国家机关联动,形成聚集“社会共治”力量的新型税收管理模式,努力提升综合治税水平。

6.开展违规参与和违规干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活动专项检查,重点调查了领导干部是否落实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等制度,不定期进行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抽查,切实切断税务部门与涉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规定,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面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社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成立由公职律师和外聘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专家团队,拓宽法治工作视野,凝聚推进法治建设的内外合力。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成立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大开税发〔2019〕54号),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区局重大执法工作的集体审议机制。

2.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领导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将全年依法履责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在网站上向全局公示,接受民主评议。

3.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将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4.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继续以开展法治基地建设为抓手,努力实现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依法化解税收争议和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依法治税水平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为争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依法治税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经验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9年,区局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包括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增值税改革、个税减免、社保费减免、翘尾因素减免等在内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税控器具维护费、加计抵减、留抵退税等多项退税工作,确保纳税人享受足额优惠,大大增强了纳税人的获得感。

(二)顺利完成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着力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成立应诉工作小组,依法依规进行答辩、出庭、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活动,保证应诉工作全部流程、各项时限均合法合规。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公职律师和代理律师共3人出庭应诉,努力提升出庭人员专业化水平,推进法治思维培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

(三)逐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处罚听证以及重大行政执法等环节引入法律顾问机制,用法律手段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对于重点案件和关键涉税环节,提出具有前瞻性、有价值的法律建议。

(四)强化税收“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宣传工作,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指定专人负责“黑名单”工作,按月进行数据筛选与维护,建立“黑名单”企业信息管理台账,及时跟踪企业公开与撤出时间表,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注重加强“黑名单”典型案例的总结和宣传。2019年度累计上报“黑名单”企业5户次,撤出“黑名单”企业25户次。

(五)依托内控平台,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监控。通过运用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定期对“减税降费”指标进行扫描,掌握风险情况、剖析问题成因,研究防控措施,减少执法过错发生,有效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基层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主要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环境对税务部门税收执法提出的要求迅速升级,对干部执法能力的整体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普法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方式方法还有进一步创新的空间;三是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依法治税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好法治建设,真正将税收工作的纳入法治轨道。一是切实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自身能力建设,切实提升领导小组成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构建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税工作格局,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税工作格局。

(二)依法落实减税降费要务。壮大存量税源、发展增量税源、培植潜在税源,确保量增质优地完成组织收入任务。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第一要务,聚焦更大实惠,积极配合地方,力争“六税两费”实现“能减尽减”,为纳税人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加强法治基地建设。2020年,将进一步推进法治基地建设工作,以示范基地评分框架为标准,查找目前法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整改,持续改进,做好法治示范基地自我评价工作;采取多项举措,打造基层法治建设品牌,下一步争取创建国家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四)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总局和市局关于“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三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税务约谈室建设,完善相关设施,满足约谈、询问等必需具备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办公环境。

(五)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全面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能力。充实重案审理人员力量,规范税务案件应收集的基本证据和每类违法事实应收集的证据资料,明确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各成员单位对重案审理的参与度和责任感,保证审理质量。

(六)做好复议诉讼应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结合文件内容修订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和改进税务行政应诉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加强税务行政复议相关部门的协同应对,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一是努力发挥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为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复议、诉讼等业务事项和日常非涉税法律事务管理提供重要参谋作用;二是合理完善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的衔接,保证系统内外的法律人才优势互补、共同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

(八)组织做好日常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市局日常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督察工作安排,会同各综合部门,确定区局各指标落实情况、明确督察工作标准、组织做好各部门的自查和重点督察,为执法督察工作提供有力参考。

(九)认真落实内控管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做好总局制定的《税收管理内控制度》、《税收执法考核与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学习,适时选择风险大、责任重的执法环节,探索实施税收内部控制管理,做好执法责任预警和追究工作。 

(十)提升税收法治服务质效。一是结合国家宏观经济税收课题开展税收法治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要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围绕国家级新区、自贸区、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试验区等地方重大发展战略,从税收角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谋献策。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