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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210200MB150725XW/2020-01500 组配分类: 税务新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庄河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11-25
发文标题: 庄河市税务局:疑点错误及时纠正 税惠政策应享尽享
关键词 废文时间

庄河市税务局:疑点错误及时纠正 税惠政策应享尽享

发布时间:2020-11-25 09: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庄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
发布日期:2020-11-25 09:53

“多亏了税务部门的尽心守护,帮助我们及时纠正了错误,要不影响了纳税信用,损失可就大啦!”大连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孔会计感慨地说。

近日,庄河市税务局在排查风险点时,发现大连某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可以享受财税2020年第8号公告免税优惠存在疑点。经查,该企业主要经营校车业务,校车运营补贴由财政局不定期结算。2020年1月,该企业在收取财政局支付的1100万元校车运营收入后,将该笔收入确认为2020年1月收入。该企业认为根据“财税2020年第8号”公告,该笔收入可享受疫情防护期间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自行减免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约35万元。检查人员按照“财税2016年第36号”文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规定,与企业合同等资料进行比对,确定该笔收入应确认为2019年收入,而“财税2020年第8号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企业该笔收入无法享受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务人员的耐心讲解,企业对税收政策有了更深入透彻的理解,同意自行修改增值税申报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随后,检查人员联合新华税务所为企业送来最符合其需求的减税降费政策“礼包”,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讲解,确保避免国家税款的流失,发挥税收“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作用的同时,让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纳税人实实在在感受到税务稽查的“服务温度”。

“有了税务局这个‘护企使者’,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孔会计说。截至目前,企业取得收入1500万元,享受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等税费减免约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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