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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秸秆税”吗?

发布时间:2019-11-07 12: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19-11-07 12:16

小米粥大家肯定都喝过,好吃不贵、益气健胃。小米没去壳之前叫“谷子”,古书上称为稷、粟,位居“五谷”之首,它是北宋之前我国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提到小米(粟米),在北宋时期,今天的湖南长沙一带曾收过一段时间的“粟米秸秆税”,表面看似荒唐,实则大有智慧。

当时,长沙太守李允则发现:洞庭湖、湘江一带,低洼田地种植水稻,而高山旱地却因缺水大面积荒废。为了避免高地荒芜,他下令“今年纳税要缴纳一半稻米和一半粟米秸秆,而且必须缴纳粟米秸秆,不能用等量的稻米兑换。”这一带农民哪里有秸秆缴税,只好从外地购买或交换,据说当时一束粟米秸秆可以换一斗米或值一千钱。

洞庭洞与湘中一带的百姓感觉实在太亏,不想再花冤枉钱购买这些看似毫无用处的粟米秸秆,第二年就纷纷将地势高的旱地开垦出来种植粟米,渐渐地,湖南就再也没有荒田了,而且高地种植的粟米质量非常高。

这个例子很好的说明了税收具有调控经济的作用。李允则采取迂回战术,巧妙运用税收的利益调节杠杠,进行柔性执法,取得了更好的执法效果,正所谓:巧收“粟米秸秆税”,高山旱地无荒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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