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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折变 实物完税——包拯的税收智慧

发布时间:2019-11-07 12: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19-11-07 12:02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提起包拯,大家一般只知道他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民间称其为“包青天”,殊不知包公还是位卓越的税务官。

据《宋史·列传》记载,包拯“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税州税,父母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史料证明包公第一任官职为州税务官。后来他多次任过三司户部副使、转运有关官职,掌管国家经济、财政、税收事权。包公对于发展农业生产,改进征课制度,减轻民众负担,节约经费开支等多有创建和建树。

包公在任职管理赋税期间,曾上书朝廷,“请减免百姓折征”,这是一件深得民心的改革。“折征”原是唐中叶后出现的一种赋税征课办法,即根据时地不局情况,把原定征收的实物加以折征为其他实物或货币,这是封建王朝重征暴敛于民的一种手段,折来折去,往往使农民多缴几倍的税收,因此弊端很大。

北宋政府当时规定,鉴于农村地区遭受灾害,谷物收成不足,夏税可以折科现钱。具体办法是:凡一等户折纳小绫和官绢,每匹分别定为纳钱一贯六百六十文和二贯八百五十文;二等户以下及列为客户(佃户)的,则以小麦每年折钱三十四文折纳,凡愿按斛斗纳物者听便,并不硬性要求折征。但地方官吏为盘剥农民,强迫农户按照官定价格折纳。农民没有现钱,只好贱卖小麦,每斗才卖得二三十文,家家愁苦不堪。包拯调查了解这一情况后,四次向朝廷奏报力主免除折变,让农民仍按实物完税。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后,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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