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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孟文吴琼 作者:孟文吴琼 发布日期:2015/05/14 字体:【大 中 小 】 |
日前,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市国税局将于近日对全市范围内2015年1月1日前办理税务登记企业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系统升级费用可以在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税额中进行抵减。 据悉,此次升级主要是针对2015年1月1日以前办理税务登记且目前尚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增值税纳税人(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已于年初升级),包括使用未加载税务数字证书金税盘(卡)、税控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他发生业务需对外开具发票(除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基本费用为820元,包括金税盘或税控盘490元和服务费330元,而报税盘230元为企业自选项目,以上费用均可以在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税额中进行抵减,也就是说并不需要纳税人自掏腰包。同时,因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已实现网络报税功能,除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外,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原使用的网上报税方式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