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备案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3-05-29 13:52 字号:[ ] [ ] [ ]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发布日期:2013-05-29 13:52

纳税人登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点击左侧菜单中的“审批备案”按钮,进入网上办税页面。

    点击“进入登陆页面”按钮,进入纳税人登陆页面。该页面中需要纳税人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网上申报协议中的密码和校验码。

    纳税人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网上办税申请协议页面。该页面显示纳税人进行网上办税申请需要注意并遵守的事项,点击“同意”进入办税业务申请页面,点击“不同意”页面返回。

       纳税人进入办税业务申请页面后,页面上方显示纳税人已申请和正在申请办理的业务,下方显示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的业务。

注意:纳税人同一时间内不能同时申请办理多次同一业务;某一业务从申请日期起,21个工作日内有效,过期自动失效,可以再次重新申请。

    纳税人点击可以申请业务列表中的“申请”按钮,进入具体业务信息录入页面,如下所示。

在页面中录入信息后,可以点击页面底部的“提交”或“保存”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点击“保存”按钮,当前业务申请不提交税务局,纳税人还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点击“提交”按钮,当前业务申请提交税务局受理,税务局受理期间纳税人不能修改。

点击“提交”按钮提示一下确认对话框。

    点击“确定”,当前申请信息提交税务局。返回下图所示“操作成功!”对话框,则申请成功提交,否则退到上一步重新操作。

    如申请信息成功提交税务局,会提示纳税人具体审核信息反馈时间和咨询电话。

    纳税人成功提交申请后,申请信息列表中的“操作”一列按钮消失,只能等待税务机关具体反馈意见后才能操作。

    下图所示,税务机关反馈纳税人申请业务意见,“操作”列中出现“办理 删除”按钮,以及后面的具体反馈意见。

    点击“反馈意见”列中的具体反馈意见,会弹出反馈意见具体信息和联系电话。

    点击“操作”列中的“办理”按钮,进入申请信息页面,页面下方有税务机关的受理意见和反馈意见,纳税人可以根据具体意见修改自己的申请信息或电话咨询。

    点击申请信息列表中的“打印”按钮,进入申请信息打印页面。

    点击页面左上方的“打印”按钮,直接打印或进行打印机设置。

    申请业务处理完毕后,如下图所示。“操作”列按钮消失,如有后续处理,可以点击“反馈意见”列中的按钮查看具体信息。

 

IE浏览器安全配置

打开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选择“安全——〉受信任的站点——〉站点(S)…”,将“http://218.25.174.170”和“http://218.25.174.167”加入网站中,如图所示。

选择“受信任的站点——〉自定义级别(C)…”,ActiveX控件自动提示选为启用;对没有标记为安全的ActiveX控件进行初始化和脚本运行选为启用;下载未签名的ActiveX控件选为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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